西双版纳傣族园有限公司
西双版纳傣族园是1998年11月开始施工,1999年10月1日营运的云南省旅游精品景区。10余年来,傣族园立足特色,在挖掘、弘扬、传承民族文化上着力,打造民族文化旅游品牌。傣族园先后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、中国旅游知名品牌、国际知名旅游景区、生态文明示范村、全国首批旅游文化示范地。截至2010年11月,景区累计接待游客540万人次,实现景区收入1亿多元,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.1亿元,成为依托民族文化资源,推动文化产业发展,拉动地方经济繁荣的成功典范。
闻名遐迩的节庆文化泼水节,最直接、最鲜活地传承了1300多年西双版纳傣族传统文化的精髓。傣族园以“泼水节·印象”为核心,全方位拓展品牌市场,以各种旅游交易会为契机,大张旗鼓、精心策划了丽人行、百人迎宾队伍,在旅游行业掀起旅游促销旋风,先后闪亮登上云南电视台、中央电视台各种节目和广告。傣族园还积极挖掘、整理、包装傣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一举打造了西双版纳州绝无仅有的“百名小卜哨天天欢度泼水节”等大型民俗歌舞泼水系列精品活动,在景区建立了7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承展示区。为让民族文化旅游品牌得到提升,2007年,公司又提出了以傣族园为核心,打造橄榄坝大傣乡风情游的构想,并与曼迈桑康风景区遥相呼应,成功联袂打造了划龙船、放高升系列活动,形成完整的“泼水节·印象”民族文化旅游品牌。
在发展中,傣族园确立了“保护就是发展”的经营理念,提出必须保持傣族文化的纯洁性和原汁原味性,即保持傣家浓郁的民风民俗、传统生活习性和热情好客的礼仪;保护傣家历史文化、文物和宗教文化;保持现有的傣家第二代木质结构的传统干栏式建筑风格。为防止景区异化建筑的出现,公司2000年制定了干栏式建筑保护的奖励措施,对翻新建盖的竹楼每户奖励4000元。2007年又将奖励标准提高到每户15000元。2009年10月,又决定提取年门票收入的10%,作为景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干栏式建筑保护的资金支持。目前景区已有147户村民得到补助,占景区村民总数的44.5%,累计补贴干栏式建筑资金近100万元。
在经营中,傣族园采取了“公司﹢农户”的发展模式。即村寨和村民提供资源,村民以其世代居所如干栏式竹楼建筑群落、自然生态环境、田园风光以及村民的衣食住行、言谈举止、优秀的佛教文化、长期生活工作中所形成的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构成景区的主背景,一草一木、一人一物均为景区亮点,可供游人参观、欣赏、体验。公司以资金形式投入对景区基础设施、村寨环境进行改造,对傣民族优秀文化统一策划,统一包装,统一树立形象,统一广告宣传。在旅游活动中,公司和农户按照“共同发展、共同富裕”的原则,共同参与、互利互惠、共同发展。公司积极引导村民参加旅游营销活动,鼓励支持曼春满的岩香中、曼乍的岩约等73户村民办起了傣家乐。制定了村民3至5年的培训计划,以户带村,以点带面,实现村民从传统的农业生产到旅游致富的转型。从2003年开始,公司还对景区60岁以上老人实行生活补助,对村民子女考上大学、中专的各补贴3000元,累计各种补贴达70余万元,实践了发展成果与村民共享的和谐理念。 |